漢莎航空航班價值抵用券

您已將機票1 兌換為航班價值抵用券? 現在透過 lufthansa.com 預訂新行程,在付款詳情頁面上輸入航班價值抵用券代碼即可。

1 預訂日期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之前,且出發地是歐盟國家(希臘、保加利亞、斯洛伐克除外)、瑞士、英國或美國

現已停止註冊新的漢莎航空航班價值抵用券。請透過以下連結瞭解我們的靈活改簽選項。

航班價值抵用券兌換方式

啟用

開啟所收到的電子郵件中的確認連結,使用您的 lufthansa.com 帳戶或 Miles & More 個人檔案登入航班價值抵用券入口網站。

下載

將航班價值抵用券下載為 PDF 檔案。您也可以隨時透過入口網站查看抵用券。 

兌換

在 lufthansa.com 上預訂您的新行程。在付款詳情頁面上輸入航班價值抵用券代碼。

請注意


  • 航班等價抵用券必須在三年內兌換,從您的航班遭取消的該年年底開始計算。之前的折扣券有效期不再延長。  
  • 要使用航班價值抵用券預訂新行程時,出發地點所在國家/地區必須與原始機票相同。
  • 使用航班價值抵用券預訂必須在線上兌換。
  • 您需要有漢莎航空個人檔案。如果您還沒有,可按一下右上角的「登入」,然後按一下連結「立即註冊」,建立使用者個人檔案。

關於航班價值抵用券的常見問題

抵用券可用於支付航班機票。目前不能用於支付後續預訂的航班配套服務,例如座位或行李。

您將機票兌換為航班價值抵用券後,在 lufthansa.com 上預訂機位時,可以在付款詳情頁面上直接輸入抵用券。

您可以在三年內兌換航班價值抵用券,從您的航班被取消當年年底開始計算。可用於一個或多個新預訂。

航班價值抵用券將為您提供最大的靈活性。漢莎航空航班價值抵用券僅可用於在 Lufthansa.com 上預訂機票,多目的地行程除外。具體以所選新航班的有效票價規則為準。

使用航班價值抵用券預訂時,必須確保新預訂的出發地點所在國家/地區必須與原始機票相同。

您可以透過網上預訂,使用您的航班價值抵用券支付一次預訂中的多張機票,也可以將其用於多次預訂,直到航班價值抵用券的票值用完為止。唯一的條件是,抵用券持有者必須與您同行。

如果您不能使用已發出的航班價值抵用券,可以申請退款。

航班價值抵用券只能透過開立機票的航空公司兌換。航班價值抵用券不適用於預訂漢莎假期航班。

申請航班價值抵用券即自動取消之前的任何退款申請。

關於航班價值抵用券您還有其他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