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 Deutsche Lufthansa AG 非常重視您的個人資料保護。透過以下內容,我們將向您說明,在您透過我們的網站、應用程式及其他方式使用我們提供的服務與產品時,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並概述您在這些方面享有的權利。
我們僅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處理個人資料,特別是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 2016 年 4 月 27 關於個人資料處理及此類資料自由流動方面對自然人的保護,並廢止第 95/46/EC 號指令的法規,即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下稱「GDPR」)。透過以下內容,我們將向您說明,在您使用我們網站或應用程式所提供的服務與產品時,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並說明您在此方面所享有的權利。
1. 資料控制者是誰?
就本《隱私權聲明》中所述,負責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且符合 GDPR 之意義的資料控制者為:
Deutsche Lufthansa AG
Flughafen-Bereich West
60546 Frankfurt/Main
2. 我可以聯絡誰?
如果您對與我們的網站或其所提供的服務與產品有關的資料保護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的資料保護官:
Deutsche Lufthansa AG
Airportring
60546 Frankfurt
電子郵件:datenschutz@dlh.de
瑞士代表
根據《瑞士聯邦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我們在瑞士的代表是瑞士國際航空有限公司,通訊地址為 P.O. Box, Data Protection, ZRHS/CJ, CH-8058 Zurich Airport, Switzerland。
3. 我們收集哪些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係指您提供給我們或是我們所收集的,關於已識別或可識別之自然人的任何資訊。特別包括以下項目:
訂位資料:若您向我們預訂機位或航班相關服務,則由您所輸入的內容資料及系統所收集關於您的內容資料(特別是姓名、聯絡資料、出生日期及付款資料),以及我們提供給您的資訊,皆是需要處理的資訊。此外,我們也會收集您進行預訂的時間、範圍以及地點(如適用)的資訊。在個別情況下,我們也會收集您的國籍及您自願提供的飛行常客計畫相關資訊。若您預訂交通接送服務,我們可能會處理關於交通接送安排的資訊,而這些資訊可能間接揭露敏感資料,例如關於需要使用輪椅的資訊。若是為未成年人預訂,我們也會收集其法定監護人的聯絡資料。
辦理登機手續的資料:在辦理登機手續及登機的過程中,我們會處理您的預訂資料、行李相關資訊、保安資料(例如登機時間、安全檢查狀態、辦理登機手續流程的時間戳記)、入境證件資料(若適用,例如護照、簽證等),以及任何其他聯絡資料,例如緊急聯絡人。
API 資料:API(Advanced Passenger Information,航前旅客資訊)資料包含旅行證件(例如護照)中的資訊,例如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護照號碼、性別。
PNR 資料:PNR(旅客訂票記錄)資料是我們在營運特定航班時所收集和處理的資料。此類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您的姓名、聯絡資料、行李資訊、API 資料、付款詳細資訊、行程資訊及預訂變更記錄。可能包含的資料項目之詳細清單,請參閱歐盟第 2016/681 號 PNR 指令附錄 I。
SSR 資料:特別服務需求資訊,例如與行動輔具相關的健康資料,或在機上提供餐點時與宗教相關的資訊。
醫療資料:關於處理需要醫療許可之旅客的個人資料相關資訊,以及我們的醫療護理表,請參閱:lh_medif_EN.pdf。
內容資料:當您使用我們網站或應用程式中的服務時(例如使用聯絡表單、客戶服務、電子報,或參加競賽或問卷調查),您所輸入的內容資料、系統所收集關於您的內容資料,以及我們提供給您的資訊,皆需要處理。
Cookie 資料:我們在您瀏覽網站或應用程式期間使用 Cookie 收集的資料。
登入資料:我們的網站或應用程式中有些服務需要註冊(例如 TravelID、電子郵件電子報)。基於這個目的,有些是必填資訊(例如電子郵件地址),其他資訊則可自由提供(例如性別、姓名)。在註冊過程中,我們也會收集您的 IP 位址及註冊時間。
伺服器記錄資料:當您使用我們的網站時,資料(例如您瀏覽網頭的日期與時間、所存取的頁面及所請求的檔案、您所使用的網頁瀏覽器類型和版本、您所使用的裝置類型和作業系統,以及您的 IP 位址)會暫時儲存在我們伺服器上的記錄檔案中。如果您透過我們的應用程式使用我們的服務,除了您使用應用程式的相關資訊外,也會儲存您行動裝置的類型和作業系統以及您的 IP 位址。
我們通常直接從您本人接收這些個人資料,例如當您預訂、使用我們的網站或應用程式、聯絡我們或使用我們的服務時。我們也可能從您的裝置,或經由您使用我們網站、應用程式及其他服務自動收集個人資料。此外,在必要且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接收以下來源的個人資料:
- 漢莎航空集團的其他公司以及共同為您提供預訂服務的公司(例如旅遊服務供應商、支付供應商);
- 代表您行事的人員,例如家庭成員、法定代表人或旅行社;以及
- 公家機關、法院以及與官方或法律程序相關的其他當事人。
若您向我們提供關於他人(例如家庭成員或同行旅客)的個人資料,請確保您已獲得授權,且相關當事人已知悉本《隱私權聲明》。
4. 處理哪些個人資料、處理目的為何,以及保存期間多長?
4.1 預訂航班及航班相關附加服務
若您向我們預訂機位及/或航班相關附加服務(例如選位、行李或動物載運、貴賓室服務等),我們會處理您的預訂資料,以開立機票或寄送所預訂航班相關服務的預訂確認函。若您改訂或取消航班或航班相關附加服務,我們將據此處理您的預訂資料。
此類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是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即為了與您簽訂並履行提供航班營運或相關服務之契約。
若在預訂航班相關附加服務時必須處理特殊個人資料(例如預訂運輸輔具時需處理健康資料,或預訂機上餐點時需處理宗教資訊),則此類處理是基於您的明確同意(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a 款)。處理相關特殊類別的個人資料,亦依據 GDPR 第 9 條第 2 項第 a 款中的例外規定獲准進行。
在個別情況下,我們亦有法律及契約義務處理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旅客的所需資料,以確保順利完成運輸服務(歐盟條例第 1107/2006 號第 6 條第 1 項第 b、c 款;GDPR 第 9 條第 2 項第 g 款)。
若履行契約(包括客戶服務及在時效期間屆滿前可能提出的法律權利主張)時不再需要使用這些資料,我們將刪除這些資料,除非基於法律義務需保存該資料,例如基於商業或稅務法規的留存義務。
4.2 註冊 Travel ID
Miles & More 飛行常客計畫
若您希望在預訂機位時透過我們的 Miles & More 飛行常客計畫累積哩程,我們會將您的預訂資料(包含您的 Miles & More 卡號)提供給 Miles & More GmbH(另請參閱第 5.2 節)。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為履行契約(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
4.4 航班營運及航班相關服務(包括辦理登機手續的資料及登機資料)
為了執行您已預訂的航班及其他航班相關服務,我們會處理已收到的預訂資料及您辦理登機手續的資料。您也可能會收到航班相關通知,例如登機門變更或入境/行李指示。若發生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異常情況而影響您的旅程,您會收到有關該情況的資訊以及根據《航空旅客權利法規》(歐盟第 261/2004 號條例)針對賠償與協助所提議之改善措施。在必要情況下,為配合您的航班營運並遵守國內及國際法律與合約,我們會將您的 API 資料或 PNR 旅客訂票記錄資料傳輸至德國境內及海外的相關主管機關,以利預防、偵測、調查和起訴恐怖主義犯罪與嚴重犯罪,以及打擊非法移民。
此項處理作業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即為了與您訂立並履行提供航班營運或相關服務的契約。關於您的 API 和 PNR 旅客訂票記錄資料傳輸,個別情況下的法律依據為法律義務(依據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c 款,連同對我們產生法律義務之適用國內或國際法規或合約)。例如,在特定情況下,我們有義務依照《聯邦警察法》(下稱「BPolG」)第 31a 條節將您的 API 資料,以及依照《旅客訂票記錄法》(下稱「FlugDaG」)第 2 條將您的 PNR 旅客訂票記錄資料傳輸至德國的主管機關;並依照《法國國內安全法典》(Code de la Sécurité Interieure) 第 L. 232-7 條,連同 2014 年 9 月 26 日第 2014-1095 號法令與 2018 年 8 月 3 日第 2018-714 號法令,傳輸至法國的主管機關,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根據現有的 PNR 旅客訂票記錄合約(美國、加拿大、英國),在執飛某航班至第三國之前將資料傳輸至該國的主管機關。第三國係指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國家。
您也可以選擇儲存在緊急情況下所要聯絡對象的聯絡資料(緊急聯絡人)。處理這些聯絡資料係基於資料主體之同意(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a 款)。在此方面,當您提供聯絡資料時,即代表您確認已取得該資料主體之同意。
若在履行航班相關服務時必須處理特殊個人資料(例如 SSR 資料),則根據為 GDPR 第 9 條第 2 項 a 款,處理此類資料的法律依據為您的同意。
此類資料的保存期限,以可以就特定預訂向法院提出相關法律權利主張為限。該期限屆滿後,或在超過一般保存期限的任何進行中法律訴訟結束後,便會刪除資料。若您已授予的同意遭到撤銷,我們將刪除您的資料,除非我們有法律義務或權利保存該資料,例如基於商業或稅務法規的留存義務。
4.5 飛航安全、航空保安與違規旅客
我們出於飛航安全與航空保安之目的處理個人資料。
例如,我們在特定場所使用影像監控,以利偵測及起訴犯罪行為。為遵守適用的航空保安要求,我們亦會監控駕駛艙門正前方的區域。
「違規旅客」是指其發生不當、具攻擊性或暴力行為、不聽從指示、造成威脅或有其他不當行為危害或破壞航班、機組人員、其他旅客或第三方之飛航安全或航空保安的旅客。
我們會將相關事件記錄在旅客滋擾報告(Passenger Disturbance Report,下稱「PDR」)中。視滋亂情形或不當行為的性質與嚴重程度而定,PDR 可能包含事件詳細資訊,且在必要時包含旅客旅行證件中的資訊,以確認旅客身分。我們可能會使用此類資訊來記錄、評估及預防相關事件,保護我們的航班、機組人員及旅客的安全與保安,並維護我們的權利。
我們可能會向警方及其他主管機關揭露相關資訊,遇有嚴重情況時,可拒絕載運、禁止該旅客搭乘我們的航班(禁飛令),或告知機組人員過往發生的事件。在必要且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我們也可能在漢莎航空集團內部及與其他航空公司交換相關資訊,以記錄、分析並預防詐欺與涉及違規旅客的事件,並向主管機關及保險公司揭露涉及傷害、受傷或犯罪行為的資訊。
此資料處理係依據我們確保安全與保安的正當利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
4.6 您的查詢/意見回饋
若您透過聯絡表單、電子郵件、聊天或服務電話向我們提出查詢,我們會處理您的內容資料以回覆您的要求,以及視情況處理該要求的 IP 位址、日期與時間,以避免聯絡表單遭到濫用。取得您的明確同意後,我們可能會基於品質保證及培訓目的進行通話錄音。若您通知我們網站或應用程式可能出現了錯誤,我們將使用您輸入的資料,以及視情況使用您的裝置資料來分析及修正您回報的錯誤。
此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我們與您在此資料處理上的(正當)利益,是源於回覆您的查詢、解決可能存在的問題,並藉此維護與提升您作為我們網站或應用程式客戶或使用者的滿意度之目的。若您的要求目的為訂立或履行契約,則該資料處理的其他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處理資料保護要求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c 款,此為遵守法律義務所必需。關於電話錄音,其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a 款,即您的同意。
若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為優先適用的正當利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則您可以反對處理您的資料(請參閱下文第 7 節)。如果我們能證明有凌駕於您的利益、權利與自由之上的強烈正當理由,或是該處理對於提出、行使或捍衛法律權利主張有其必要,則我們得繼續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當我們與您的溝通結束時,即相關事項已獲得最終釐清,且無進一步的正當利益或法律義務需保存該資料時,便會將這些資料刪除。您與我們的聊天機器人之通訊內容將保留 30 天。若您與我們的工作人員進行聯絡通訊,我們將保留該資料 90 天,或直至相關事項已獲得最終釐清為止。
4.7 行銷通知
我們處理您的資料是為了向您傳送行銷通知。
例如,在我們的網站上,即使沒有 Travel ID,您也可以接收有關我們產品和服務的資訊。除了我們的電子報外,您還可以訂閱「最佳票價提醒」,隨時掌握您個人航線的最佳票價。此外,如果您願意,也可以接收其他行銷通知,例如關於您尚未完成航班預訂的通知。
您的電子郵件廣告訂閱將在確認後生效。在您註冊電子報時,我們傳送給您的確認信中將包含一個連結,您必須點選該連結進行確認。
處理您的聯絡資料之法律依據為您的同意(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a 款)。您可以隨時撤回接收廣告宣傳通知的同意。
在無另外同意接收行銷通知的情況下,我們會以電子郵件個別聯絡已向我們完成預訂的客戶,提供關於類似優惠和服務的相關資訊。然而,僅在以下情況和範圍內,您才會收到此類資訊:(a) 我們在銷售商品或服務時已取得您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b) 我們將此電子郵件地址用於我們本身類似商品或服務的直接行銷,且 (c) 您未反對接收該資訊。
該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為我們的正當利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
針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以供行銷和產品開發使用一事,您可以隨時全部或部分反對,或撤銷您已給予的任何同意。
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提出反對:
- 若為電子郵件通知,您可以使用每封郵件中提供的取消訂閱連結。
- 或者,您可以透過我們網站和應用程式上的聯絡表單傳送訊息(關鍵字:資料保護),或是以書面信件或傳送電子郵件至上述第 2 節中的電子郵件地址。
在您提出反對或撤銷任何可能已給予的同意後,我們將會刪除您的資料;否則,最晚會在我們停止使用後刪除,或者僅會以彙總且匿名化之形式儲存。必要時,我們會記錄您反對資料處理的聲明以及相應的聯絡資料,以避免繼續聯絡您。若您針對行銷方面提出反對或撤銷同意,我們會更新您的行銷偏好。請注意,反對行銷並不必然導致刪除您的預訂資料或 Travel ID(GDPR 第 6 條第 1 項 b 款)。
4.8 進一步開發與最佳化我們的服務與優惠方案
我們處理您的資料是為了最佳化我們的服務及產品。
例如,我們處理您的預訂資料(不包含其中可能含有的任何敏感資料)以及我們在與您聯絡溝通時所收集的內容資料(請參閱第 4.5 節),以便進一步開發和最佳化我們的服務、優惠方案和所使用的 AI 工具(例如我們的聊天助理),以及用於內部統計。此資料處理特別用於最佳化我們的客戶服務,以提高處理客戶查詢的效率,並提升客戶對於我們及各項服務的體驗。
此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是我們在進一步開發和最佳化服務與優惠方案,以及編製內部統計資料方面的正當利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您可以隨時反對為進一步開發和最佳化而進行的資料處理(請參閱下文第 7 節)。
我們通常會以匿名化形式處理您用於此類目的的資料,並在兩年後刪除。如果,例如因為提供服務過程中的違規事項,有必要為了遵守法定留存義務(例如根據德國稅法第 147 條、德國商法第 257 條)而保存您的資料,我們將保留相關資料最長 10 年。
在您使用我們的聊天助理或客戶服務管道期間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僅會在匿名化且彙總的形式使用,以供進一步開發和改善我們部署的 AI 工具。任何可直接識別您身分的個人資料,以及 GDPR 第 9 條所指的特殊類別資料(包括要求提供特別服務時所提供的任何健康或行動能力資訊),均不會用於訓練或微調 AI 模型。
我們可能會邀請您參與客戶座談會、市場調查活動或客戶滿意度調查,以獲取意見回饋並改善我們的服務、產品與客戶體驗。上述活動皆是自由參加。我們會處理您在此背景下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您的回應及任何相關的聯絡或參與資料。資料處理係依據您的同意(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a 款),且您可以隨時撤回同意,且撤回僅對未來生效。
4.9 Cookie 與類似技術
4.10 確保預訂流程安全及防止詐欺
為確保預訂流程安全並最佳化,以及防止詐欺並限制付款違約風險,我們會在預訂流程中,以及視情況在任何賠償或退款交易中,特別處理您的付款資料、姓名及地址,以檢查是否有任何風險或異常情況。此外,若發生訂單取消的情況,將保存截至訂單取消時所累積的資料,以便(在技術層面上)將訂購流程最佳化、偵測詐欺模式,以及回應客戶對於訂購流程的查詢。
本節所述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及第 f 款。正當利益源於保護您的身分、降低未付款風險以及防範詐欺行為。
此資料僅會在上述目的所需期間內保存。在偵測到可疑的預訂交易且已在詐欺管理系統中處理該資料的情況下,其保存期限為自記錄相關資料之日起三年。資料僅會在適用法定留存義務,或為主張、行使或防禦法律權利主張而有必要繼續保存的範圍及期間內,進行較長時間的保存。
4.11 法律權利主張之執行
為執行我們自身的法律權利主張,並維護我們的法律立場,我們會針對個別情況處理執行或防禦權利主張所需之個人資料。這類資料可能包含預訂資料等。
該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為我們執行法律權利主張及維護自身法律立場之正當利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
在法律爭議解決後,或於法定留存期間屆滿後,此處所需的資料將刪除。
4.12 確保提供網站與應用程式所需的技術基礎設施及服務
伺服器記錄資料的處理係為提供我們網站或應用程式所需之技術,同時確保系統安全並保護技術基礎設施,以便偵測對我們網站或應用程式的惡意存取。
此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為我們提供網站/應用程式其及服務與保護我們技術基礎設施之正當利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該資料處理對於使用我們的網站與應用程式而言為絕對必要。
此資料最晚將於您的作業階段結束後 180 天刪除。
5. 我們向誰傳輸您的資料?
在上述資料處理架構及各自的法律依據之框架內,可能會將您的資料傳輸至下列類別的接收者:
5.1 將資料傳輸至處理者
某些情況下,我們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以委託處理的方式使用服務供應商,即基於代表我方簽訂的合約,並依據我方之指示及控制進行。
處理者特別是指
- 履約輔助機構,例如地勤服務供應商、理賠代辦公司以及與此相關的其他附加服務廠商;
-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客服中心、郵件處理服務商、聊天服務供應商);
- 其他服務供應商,例如提供網站、寄送電子報、處理意見回饋和國際航空統計資料彙編;
- 雲端服務供應商與託管供應商(負責資料儲存與基礎設施);
- 負責 IT 系統運作與維護的服務供應商;
- 我們為了提供網站、應用程式及其各自功能(例如技術上必要的 Cookie)所使用的技術服務供應商;
- 廣告與行銷實務執行之服務供應商,例如電子郵件傳送及分析 Cookie 之服務供應商。
在這些情況下,我們仍須對資料處理負責;將個人資料傳輸至我們的處理者,或由我們的處理者處理個人資料,係基於允許我們在各情況下處理資料之法律依據。無需另外的法律依據。
5.2 將資料傳輸至漢莎航空集團公司
您的部分資料也會傳輸至漢莎航空集團的其他公司。在此情況下,根據 GDPR 第 26 條,就此特定資料之處理,我們可以與相關航空公司共同擔任控制者。
在個別情況下,接收者包括多洛米蒂航空 (Dossobuono di Villafranca (VR), Via Paolo Bembo 70, Italy)、奥地利航空 (Office Park 2, Postbox 100, 1300 Vienna Airport, Austria)、布魯塞爾航空 (Kompaslaan 26, 1831 Machelen, Belgium)、雪絨花航空 (The Circle 32, 8058 Zurich Airport, Switzerland)、歐洲之翼 (Waldstraße 249, 51147 Cologne, Germany)、探索航空 (Hugo-Eckener-Ring 1, FAC Building, 60549 Frankfurt a.M., Germany)、義大利航空 (Via Venti Settembre 97, Rome, 00187, Italy)、漢莎航空 CityLine (Munich Airport, FOC, Südallee 15, 85356 Munich, Germany)、漢莎城市航空 (Munich Airport, FOC, Südallee 15, 85356 Munich, Germany, Germany) 以及瑞士國際航空 (Obstgartenstrasse 25, 8302 Kloten, Switzerland),合稱為「漢莎航空集團旗下航空公司」。
此外,我們亦可能將您的資料傳輸至其他集團公司,例如 Miles & More GmbH(請參閱上述第 4.3 節)以及參與為您提供服務的其他集團公司。
例如,若為了已預訂航班營運所需,會將您的資料傳輸至漢莎航空集團旗下航空公司。如果您向我們預訂由漢莎航空集團旗下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班,我們會將您的資料傳輸至該航空公司,以便履行與您的合約(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此外,根據我們的正當利益,我們會共用遭受禁飛令限制者的個人資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
為了進一步開發及最佳化我們的服務與優惠方案(請參閱上述第 4.7 節),我們可能會將您的資料傳輸至漢莎航空集團旗下航空公司。揭露此類資訊的法律依據為相關航空公司之正當利益(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以改善未來為您及其他客戶提供的服務,並根據您的需求調整其優惠方案。
共同控制者已根據 GDPR 第 26 條達成協議,確定各自遵守本法規所定義務之責任歸屬。該協議的重點如下:Deutsche Lufthansa AG 作為行使因共同處理資料而產生的資料主體權利之主要聯絡窗口;提交給任何其他德國漢莎航空集團旗下航空公司的要求,將在無不當延誤的情況下轉交給主管單位。若要索取該協議全文,請聯絡以上第 2 節所述之資料保護官。不過,您可向任何相關的集團公司主張您在本《隱私權聲明》第 7 節下的權利。
5.3 資料傳輸至第三方
此外,我們也會將您的資料傳輸至第三方,即以獨立控制者身分提供服務的合作夥伴。
這些合作夥伴特別是指:
- 執行部分運輸的其他航空公司、鐵路合作夥伴及地面運輸服務供應商(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
- 與我們合作並協助您完成航班預訂的支付服務供應商(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
- 您根據預訂享有使用權的貴賓室服務供應商(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
- 經營機上娛樂入口網站並為您提供網際網路及娛樂內容存取服務的通訊供應商,例如 FlyNet(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款);
- 與我們合作的銀行、支付服務供應商及債務催收機構,以利處理相關預訂、付款、聯絡及技術資料,確保預訂流程安全並最佳化、防範詐欺、偵測可疑活動並降低付款違約風險(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
- 國家主管機關及機構,例如基於入境要求或警方行動與調查(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或 c 款)
- 於服務中斷時參與的服務供應商,例如飯店(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款)。
5.4 資料傳輸至第三國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將個人資料傳輸至不在 GDPR 直接適用範圍內,但位於第三國的接收者(請參閱上述第 4.4 節)。除非歐盟委員會已認定這些國家為您的資料提供充分程度的法律保護,否則我們必須確保對您的個人資料實施充分的防護措施,或適用法定例外情形之一。
根據 GDPR 第 46 條第 2 項第 c 款,對於安全程度未獲認定的第三國接收者,我們定期採用歐盟委員會所頒布之歐盟標準契約條款。然而,在部分第三國可能有一項風險,即國家當局可能要求接收者提供您的資料以達成控制和監控目的,且缺乏明確規範或適當的法律救濟管道。若存在歐洲法院管轄權所認定不合理的風險(例如在涉及美國的特定情況下),我們將盡可能採取額外的防護措施並簽署相關協議。如需有關這些第三國資料傳輸的更多資訊,特別是索取標準契約條款的副本,請參閱第 2 節中列出的聯絡資料。
有些情況下,我們也會依據 GDPR 第 49 條第 1 項傳輸您的資料。舉例來說,其可能是您根據 GDPR 第 49 條第 1 項第 1 (a) 款,對於將資料傳輸至不安全第三國的接收者,例如當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 Cookie 或類似技術時,所給予的明確同意。給予同意之前,我們會明確告知您,此類傳輸對您而言可能伴隨風險,因為該第三國無法提供充分程度的資料保護及適當的防護措施。若您給予同意,即代表您接受上述風險,特別是您的資料會在未約定進一步擔保或採取額外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由外國主管機關存取。在其他情況下,為履行您向我們預訂的航班,我們可能會依據 GDPR 第 49 條第 1 項第 1 (b) 款,將您的個人資料傳輸至第三國的主管機關。
6. 我們使用何種自動化決策?
自動化決策(包含剖析)是一種資料處理作業,其在無任何人為介入或內容評估的情況下,自動做出決定。
根據 GDPR 第 22 條第 項,我們不會單獨採用對您產生法律效力或對您造成類似重大影響的自動化決策。1 項傳輸您的資料。若我們未來使用此類系統,將依照法律義務告知您。
7. 您有哪些權利?
關於我們對您個人資料的處理,您享有下列權利:
存取權(GDPR 第 15 條):您有權要求我們確認有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若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有權取得關於這些資料的資訊,以及其處理目的、資料類別、資料接收者、保存期間、資料來源、您的權利相關資訊,以及是否使用自動化決策(包含剖析)的資訊。
更正權(GDPR 第 16 條):若您的個人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您有權要求我們予以更正。
刪除權(GDPR 第 17 條):您有權要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這也稱為「遺忘權」。您沒有要求刪除所有個人資料的絕對權利。例如,我們可能基於法律義務必須繼續處理個人資料,或者為了在法律權利主張中維護我們的利益而必須處理資料。
限制處理權(GDPR 第 18 條):您有權要求限制處理您的個人資料。如果資料處理受到限制,便會封鎖該資料。
資料可攜權(GDPR 第 20 條):如果處理是依據您的同意,或者為了履行契約而必須透過自動化方式處理個人資料,您有權以結構化、通用且機器可讀的格式接收您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或者將這些資料傳輸給其他控制者。
撤回權(GDPR 第 7 條第 3 項):如果您已依據相關聲明同意處理,您可以隨時撤回同意,惟撤回僅對未來有效。在撤回之前依據同意所進行的資料處理,其合法性不受此撤回之影響。
反對權(GDPR 第 21 條):在我們為了保障正當利益而處理您的資料的範圍內,如果您是因為個人特定情況而反對我們處理資料,您可以隨時透過 datenschutz@dlh.de 對此處理提出反對。您有權隨時反對為了直接行銷之目的而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且無需提供任何理由。接著將終止資料處理,除非 Deutsche Lufthansa AG 能證明處理該資料具有優先於資料主體之利益、權利與自由的正當合法理由,或者該資料處理係用於提出、行使或防禦法律權利主張。
若要行使您的權利,請使用第 1 節和第 2 節中提供的聯絡資料,聯絡我們或本公司資料保護官。
8. 向監管機關提出投訴的權利
如果您對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疑慮或投訴,建議您先透過 datenschutz@dlh.de 聯絡我們的資料保護官與團隊。
這並不影響您向主管資料保護監管機關提出投訴的權利。Deutsche Lufthansa AG 的主管監管機關為:
Hessische Beauftragte für Datenschutz & Informationsfreiheit (HBDI)
PO Box 3163
65021 Wiesbaden
電話:+49-611-1408-0
電子郵件:poststelle@datenschutz.hessen.de
本《隱私權聲明》可能會修訂,以反映我們資料處理實務或法律要求的變更。您隨時可至我們的網站參閱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