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延誤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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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物品遺失
如果您將物品遺落在我們其中一架客機上,或我們其中一個漢莎航空機場貴賓室內,請在到達時透過下列方式立即申報:
- 前往機場的漢莎航空行李追蹤服務櫃台,或
- 前往機場的漢莎航空服務櫃台。
透過您的詳細描述,我們將展開深入搜尋,爭取儘快找到相應物品。我們在找到物品後將與您聯絡,安排歸還事宜。
於法蘭克福機場或飛往法蘭克福之航班上遺失的物品
請使用表格申報遺失。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前往失物招領處(第 1 航廈,A 區,0 層):
- 3 月至 10 月:週一至週日 06:00 至 20:00(夏令時)
- 10 月至 3 月:週一至週日 08:00 至 16:00(冬令時)
如果行李內的個別物品或全部物品遺失,您應在到達後透過下列方式立即申報:
- 前往機場的漢莎航空行李追蹤服務櫃台申報
- 前往機場的漢莎航空服務櫃台申報,或
- 使用我們的聯絡表格*
* 如果您在這之後申報損失,則必須在航班到達後 7 天內以書面形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