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與退款
旅行計劃常常發生變化,且沒有預警。透過線上退款選項,您最遲可在航班起飛前 24 小時在線上申請取消預訂的漢莎航空航班並辦理退款。機票費用的退付取決於票價條款。

退款選項
我們將根據票價條款為您辦理退款。所購票價能否退款以相關限制為準。根據票價條款和機票已使用航段的情況計算票價、稅費和其他費用的退款金額,並按原始付款方式退款。在預訂確認電郵的「票價條款」下,您可以查看自身機票是否可以退款以及相應的退款條件。
您最遲可以在航班出發前 24 小時,在我的預訂下取消旅行並申請退款:
- 點按我的預訂,跳轉至登入頁面查看您的航班預訂摘要。
- 請輸入您的姓氏和預訂代碼登入。在您的預訂摘要中,凡是允許取消的預訂將顯示有「取消」按鈕。
- 點按相關航班預訂旁的「取消」按鈕,並在下一頁面中確認您的選擇。
- 您的航班預訂現在將被取消,您將會收到一封自動傳送的確認電郵。如果您是在線上透過 lufthansa.com 或經由漢莎航空辦公室購買機票,退款將自動作出,您無需採取任何其他行動。對於透過旅行社預訂的機票,建議您同樣與旅行社聯絡。如果您沒有及時收到回覆或者出於其他原因認為有必要,請再次聯絡我們,以作進一步處理。
如果您持有漢莎航空已取消航班的機票,並且尚未提交該機票以申請退款,可以在此處或在您的旅行社提交以申請退款。
如果您已將機票更改成航班價值抵用券,而您不再想要使用該抵用券,可以辦理抵用券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