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是指可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的物品或物质。
除下列危险物品外,基于安全理由,还有一些其他危险物品禁止运输。
因此,在您出发前,请务必清楚了解各项规定,并正确打包行李。这些符号会告诉您是否允许携带,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允许作为个人用途的运输:
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清单并不详尽,可能随时增加。以下清单也包含不被视为危险物品,但仍受某些限制的物品(例如武器)。
请仔细阅读本信息。
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找到有关电子设备和电池运输的详细信息:
数量限制:
- 每位旅客不得超过 2 公斤/2 升(所有物品的总净量)
- 每件物品不得超过 0.5 公斤/0.5 升(净含量)
盥洗用品指的是医疗、化妆或非放射性物品,例如:
- 发胶
- 香水和古龙水
- 含酒精的医疗用品,例如含酒精的鼻腔喷雾剂
- 含酒精的洗手液
运动和个人家用喷雾罐/气雾剂:
- 仅限运输危险等级 2.2,供运动或个人家用的无毒、不易燃且不具次要危险性的喷雾罐/气雾剂。
喷雾罐/气雾剂的运输规定:
- 喷雾罐上的泄气阀必须用盖子或通过其他合适的方法予以保护,以防止其内容物意外泄漏。
请注意:
- 同时应遵守手提行李中有关商用液体、凝胶或喷雾剂的一般安全规定。
防身物品禁止放入手提行李和手提行李中运输。
防身物品范例:
- 电击设备和设备,例如电击枪、泰瑟枪和电击棒,或用于迷昏和屠宰牲畜的设备
- 致残及失能化学品或物质,例如“迷药”、梅斯喷雾、胡椒喷雾剂、辣椒喷雾剂、催泪瓦斯、酸性喷雾剂以及动物驱避喷剂
弹药数量限制:每件行李及每位旅客净重不得超过 5 公斤
弹药运输规定:
- 只允许运输 UN0012 或 UN0014 且危险等级 1.4S 的弹药。
- 禁止运输爆炸性或燃烧性的射击弹和火药。
- 弹药必须安全且无空隙地存放在木材、金属或纸板制成的坚固容器中,防止物品移动和撞击。
- 仅可运输供个人使用的弹药。
- 供数人使用的允许运输量,不得装在一件或多件行李中。
枪械运输规定:
- 只允许运输运动、狩猎和服役用武器。
- 禁止运输战争武器。
- 每件武器(手枪、左轮手枪、步枪、霰弹枪)均须固定稳妥、未装弹药,并妥善装入指定的带锁且坚固安全的运输容器中,例如由木材、金属、硬壳材质或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成的容器。旅客必须自行准备该容器。
- 每个运输容器仅允许放置数支枪械。
- 根据当地安全措施,可能会收取额外的机场税。
- 若枪械内含锂电池,则适用运送散装电池或插入电池型可携式电子设备的规定。相关信息请参阅“移动电源、替代电池和散装电池”以及“供个人使用、装有锂电池的可携式电子设备”部分。
电子设备和电池 | 汉莎航空
其他条款:
- 任何武器形状的物品,例如玩具或“仿制/模拟武器”,以及其他武器,如弓箭、箭枪、发令枪、软弹枪、枪械部件(瞄准镜除外)、压缩空气和二氧化碳武器(手枪、气步枪、步枪和 BB 枪)、信号枪、鱼叉枪和矛枪、弹弓和弹射器,以及其他小型防御性武器(如刀、匕首、短剑或剑),仅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 武器形状的打火机以及任何电击武器(例如电击枪或泰瑟枪),以及带有爆炸弹或易燃弹的武器,均完全禁止运输。
请注意:
- 枪械和弹药必须分开装在不同的行李中。
- 我们建议所有装有枪械或弹药的包或运输容器都应使用一体锁或单独的锁具,以确保安全。
- 在往返意大利的航班上,包或运输容器必须使用一体锁或单独的锁具,以确保安全。
- 携带枪械和弹药时,不可预订 Lufthansa Express Bus 汉莎航空特快巴士。
- 由于严格的安全规定,无法携带武器往返特定目的地。客服中心很乐意为您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 枪械运输费用详情,请浏览:枪械收费信息
- 枪械和弹药均需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使用我们的在线表格登记枪械和弹药。
对于汉莎航空 (LH)、Lufthansa City Airlines (VL) 或 Discover Airlines (4Y) 的多个航班预订,只需提交一份在线表格即可。
单位限制:每位旅客总净量不得超过 5 升*
数量限制:每件容器不得超过 5 升*
* 仅适用于酒精含量介于 24% 至 70% 之间的酒精饮料。
运输规定:
- 酒类饮料必须保持出售时的原始包装。
- 酒精含量超过 70% 的酒精饮料禁止运输。
请注意:
- 酒精含量低于 24% 的酒精饮料不属于危险物品。
- 搭乘时,禁止饮用旅客自行携带上机的酒精饮料。
禁止运输烟火、照明弹和爆炸物。
这也包括以下物品:
- 手持烟火(仙女棒)
- 烟雾罐和烟雾弹
- 爆炸物和燃烧物,以及爆炸和燃烧设备、烟火、求救照明弹、派对爆竹、圣诞拉炮和其他烟火物品
- 雷管和引信
- 炸药、火药和塑料炸药
- 地雷、手榴弹或其他爆炸性军事物品
- 爆破笔/热熔枪/镁合金切割工具:以火柴或打火机点燃的镁合金切割工具,可利用高温火焰熔化各种金属。
- 起爆管
- 爆炸装置的复制品或仿制品
物品限制:1 小包安全火柴或 1 个小型打火机*
*仅供个人使用,且内部应填充液态瓦斯。不得含有任何其他未被吸收的液体燃料。
以下物品禁止运输:
- 打火机燃料或打火机专用油
- 打火机补充包
- “易擦火柴”
- “蓝色火焰”打火机或雪茄打火机
- Zippo 打火机
- 武器形状的打火机
- 无安全防护盖且使用锂电池供电的打火机,或无开关保护设备的打火机
请注意:
- 许多国家禁止运输火柴或打火机。
禁止运输露营炉具。
露营炉具的替换燃料罐亦禁止运输。
仅限运输危险等级 2.2,无毒、不易燃且不具次要危险性的气体。
数量限制:每位旅客不得超过 4 个气瓶
容量限制:每个气瓶的水容量不得超过 50 毫升(若为二氧化碳,相当于 28 克的气瓶)。
运输规定:
- 气瓶或钢瓶必须妥适包装,确保不会被意外启动。
请注意:
- 一氧化二氮 (N20) 因具有第 5.1 类次级风险,禁止托运或携带。
- 您可以在“运动装备行李与特殊行李 | 汉莎航空”下的“潜水设备”部分,找到有关运输压缩气瓶和空氧气瓶的详细信息
- 气瓶或钢瓶均需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向汉莎航空客服中心登记您欲运输的气瓶或钢瓶。
重量限制:每个钢瓶总重不得超过 5 公斤
运输规定:
- 气瓶阀门和调压阀(如已安装)必须加以保护,以免受到损坏而导致内容物意外泄漏。
- 氧气瓶或空气钢瓶必须置于制造商认可的外包装内运输,以保护排气阀。
以下物品禁止运输:
- 化学制养器
- 装有液体气体的设备或容器
- 个人氧气罐(即“罐装氧气”)
请注意:
- 往返美国或美国境内航班:禁止运输氧气瓶。
- 用于医疗用途的氧气瓶或空气钢瓶必须取得运输许可。
- 在飞机上使用须取得医疗授权。
- 请最迟于出发前 48 小时,将设备的详细信息(制造商的技术数据表或手册)传送至医疗营运中心 [email protected],以便进行预先登记和医疗审查。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最多 1 个雪崩救援背包
请注意:
- 雪崩救援背包需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通过汉莎航空客服中心预订航班时,登记需要取得许可的雪崩救援背包。
雪崩救援背包触发机制的技术结构,可能含有受到官方运输限制的危险物品。
触发机制危险物品规定:
- 烟火触发机制:最多净含 200 mg 1.4S 危险等级的爆炸性物质。
- 锂电池供电的触发器:最高 100 Wh 或 2 g LC。
- 使用电容器的触发器:电容器必须不带电,以防短路,并包装在坚固的外包装中,以防意外启动。
- 使用内建气筒的触发器:气体必须符合危险等级 2.2 的规定。
其他运输规定:
- 背包必须妥适包装,以确保不会被意外启动。
- 背包内的气囊必须安装泄压阀。
- 危险等级 2.2 的气筒,只有在根据制造商要求,与雪崩救援背包作为完整组合运输的情况下,方可接受。
- 禁止使用额外的启动手柄和更换储气罐。
- 往返美国/美国境内航班:禁止运输配备烟火触发装置的雪崩救援背包。仅允许携带含最多两个内置气筒的雪崩救援背包。
单位限制:每位旅客 2 件
救生衣和其他自动充气安全装备配备了使用气体的释放机制,由于这些属于危险品,因此受特殊运输规定限制。
“自动充气安全装备”的定义:为单人穿戴设计的自动充气个人安全装备。
气瓶数量限制:
- 不得超过 2 个小型整合式气瓶,内含危险等级 2.2,无毒、不易燃且不具次要危险性的气体(如二氧化碳)
- 此外,每件设备不得运输超过 2 个小型替换气瓶(如二氧化碳)。
运输规定:
- 整合式气瓶仅限用于自动充气目的。
- 设备必须妥适包装,确保不会被意外启动。
- 禁止运输危险等级 1 且配备烟火释放设备的自动充气安全装备。
请注意:
- 救生衣、救生背心或其他自动充气安全装备,必须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向汉莎航空客服中心登记您欲运输的救生衣或其他自动充气安全装备。
本规定仅适用于往返或美国和多哥境内的航班。
我们通常建议您不要运输粉末或类似粉末的物质。
* 数量限制:总容量不得超过 350 毫升
下列物质不适用本规定:
- 药品、婴儿食品以及人类遗体骨灰。
- 在机场安全区内商店购买的粉末状物质,须包装在密封透明容器中。
请注意:
- 如果对粉末或类似物质的真实性存疑,即使总量少于 350 毫升,亦可能被禁止放入手提行李进行运输。
物品限制:每位旅客 1 件物品
医疗或临床温度计的运输规定:
- 供个人使用的小型医疗或临床用含汞温度计,必须包装在保护盒内。
含汞气象温度计和气压计禁止运输。
心律节律器或其他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医疗设备,包括以锂电池供电、植入或附着于人体外部的医疗设备,均允许运输。
出于安全原因,下列物品不得放入手提行李中:
- 撬棍、电钻和钻头(包括无线手提电钻)
- 刀片或轴长度超过 6 厘米、可用作武器的工具,例如螺丝刀和凿子
- 锯子,包括手提式无线锯、喷枪、射钉枪及气动订书机
- 尖锐或锋利的物品,例如切割工具(斧头、短柄斧和菜刀)、冰镐、剃刀片、美工刀、刀片长度超过 6 厘米(从铰链量起)的刀或剪刀
- 剑、军刀等带有尖锐刃口的武术装备
- 钝器,例如棒球棒和垒球棒、棍棒、警棍、棍棒、武术器材和狼牙棒
请注意:
- 内燃机和汽油动力设备和工具(如电链锯、紧急发电机)完全禁止运输。
- 您可以在“电子设备和电池”部分找到有关电子工具和电池运输的进一步信息和运输规定。
数量限制:每个外包装不得超过 1 升易燃液体
允许运输的非传染性标本和检体:
- 例如,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虫类、鱼类、昆虫和其他无脊椎动物;
- 含有少量易燃液体 UN 1170、UN 1198、UN 1987 或 UN 1219,以及
- 必须遵守下列运输规定。
内包装的运输规定:
- 方式 1:将样本或检体用浸有酒精或酒精溶液的纸巾和/或纱布包裹,并装入密封塑料袋中。
- 方式 2:将样本或检体装入含有酒精或酒精溶液的小瓶或硬质容器中。
- 容器中任何游离液体不得超过 30 毫升。
- 然后将内包装中的标本和检体装入另一个密封的塑料袋中,并用吸水材料包装。
外包装的运输规定:
- 接着,此塑料袋必须包装在坚固的外包装中,并使用适当的缓冲包装材料。
- 每个外包装的易燃液体总量不得超过 1 升。
- 封好外包装后,必须标明:“科学研究检体,适用特殊规定 A180,不予限制”。
请注意:
- 可感染人类或动物的传染性标本或检体,例如血液样本、组织、真菌或细菌和病毒培养物,以及标有 UN3373 的物质,均禁止运输。
数量限制:每位旅客不得超过净重 2.5 公斤干冰(固态二氧化碳)
运输规定:
- 每件装有干冰的托运行李必须用附加标签标明“干冰”或“固态二氧化碳”。此外,同时必须标示所含干冰的净重,或标示净重为 2.5 公斤或以下。
- 包装必须能够让气体逸出。
- 干冰(固态二氧化碳)只允许作为易腐货物的冷却剂,而这些货物本身并不构成危险物品。
请注意:
- 干冰(固态二氧化碳)需取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向汉莎航空客服中心登记您欲运输的干冰(固态二氧化碳)。
指定为 UN2807 的磁化材料属于危险物品,禁止运输。
UN 2807 磁化材料的范例如下:
- 磁场强度相对较高的铁磁金属和屏蔽材料,例如磁控管;
- 未安装固定棒的非屏蔽永久磁铁;
- 磁化物的磁场强度在 2.1 米的距离,可产生 2 度的罗盘偏转,即至少 0.418 A/m 或 0.000525 高斯。
* 由于磁场强度较低,以下物品可少量运输供个人使用:
- 含有磁铁的消费品,例如常见的冰箱磁铁、磁性厨房刀架、手机套或信用卡套,或带有磁性接头的插入式设备
- 带有磁场的防鲨环(例如 Sharkbanz):此类手环必须放在制造商提供的运输箱中运输。
- 各种设备(如侦测器)中的电磁铁,在完全关闭、具备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或未充电的情况下允许运输。
禁止运输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这也包括以下物品:
- 漂白水或漂白粉
- 游泳池化学品
- 染料
* 托运行李仅允许运输备用燃料盒。
用于为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摄影机)供电的燃料电池系统和备用燃料盒应妥善包装,以防损坏。
备用燃料盒数量限制:每位旅客不得超过 2 件物品
燃料电池或燃料电池盒的体积限制:
- 液体:不得超过 200 毫升
- 固体:不得超过 200 克
- 液化气体:非金属燃料电池或燃料电池盒的容量不得超过 120 毫升;金属燃料电池或燃料电池盒的容量不得超过 200 毫升
- 金属氢化物中的氢:水容量不得超过 120 毫升
燃料电池盒的运输规定:
- 每个燃料电池盒均必须贴上标签,说明其符合 IEC PAS 62282-6-100 第 1 版(包括第 1 版修正案)规范,并注明燃料的最大数量和类型。
燃料电池系统的运输规定:
- 燃料电池系统必须由制造商标示为“仅适用于飞机客舱内运载”。
- 电子设备未使用时,严禁对设备的燃料电池系统充电。
- 燃料电池系统只能含有易燃液体、腐蚀性物质、液化气体、水反应物质或金属氢化物中的氢。仅用于为设备中电池充电的燃料电池系统禁止运输。
- 禁止在机上为燃料电池充电/填充燃料;只可在机上安装替换的燃料电池盒。
含有液氮冷却液(液态氮设备)且完全被多孔材料吸收的绝热包装:
- 只能用于本身未被归类为危险物品的产品;
- 不得让压力在容器内积聚;
- 无论绝热包装(液态氮设备)的位置为何,都不得让冷却液氮逸出。
请注意:
- 有关“标本或检体”运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含有少量易燃液体的非传染性标本和检体”一节。
- 绝热包装(液态氮设备)需获得航空公司的运输许可。
- 请在预订航班时向汉莎航空客服中心登记您的绝热包装(液态氮设备),并告知我们必要的运输要求(例如直立放置)。
以下运输规定适用带有烟火自动启动设备 (AAD) 的降落伞,例如 CYPRES AAD。
运输规定:
- 必须携带国家/地区授权机构的书面文件,其中必须包括自动启动设备 (AAD) 的详情,以及该设备不属于危险物品的确认信息。
* 注意:如果不符运输规定,则禁止运输。
数量限制:每位旅客 1 件设备
运输规定:
- 禁止在机上使用碳氢化合物气瓶供能的美发设备。
- 必须使用安全盖牢固包覆加热元件。
请注意:
- 禁止运输碳氢化合物气瓶美发设备专用的气体补充包。
- 如需更多有关装载锂电池的美发设备的信息,请参阅“潜水灯、焊铁和其他带有内建电池的发热物品”一节。
禁止运输安全型公文包和钱箱/钱袋。
用于校准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渗透设备,只能放在托运行李中运输。
托运行李和手提行李均禁止携带以下额外物品:
- 装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例如油漆、清漆、稀释剂、清洁剂、溶剂或汽油
- 装有不易燃油漆的容器
- 高度易燃材料和物品,例如烧烤用打火机、燃料膏、丁烷或丙烷气瓶、干烈酒、燃料或木炭
- 有毒、有害或传染性材料和物质,例如汞、老鼠药、杀虫剂、砒霜、氰化物,或细菌和病毒培养物以及传染性实验室检体
- 腐蚀性和侵蚀性物质,例如酸、碱、盐基物质或湿电池、防锈或除莠剂、二氧化硫溶液或化学试剂组
- 放射性物质和物品
- 遇水后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例如碳化物
- 容量超过 50 毫升的矿泉水处理用二氧化碳 (CO2) 气瓶
- 内燃机及汽油动力设备和工具(例如割草机、电链锯、紧急发电机)。无论设备或工具为全新(原包装)或曾使用过,均适用此规定
- 易燃、非易燃、冷藏和有毒的推进剂
- 易碎物品,例如电视、冷气机、冰箱或计算机屏幕
- 爆破笔/热熔枪/镁合金切割工具:以火柴或打火机点燃的镁合金切割工具,可利用高温火焰熔化各种金属。
- 信号喇叭
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允许在旅程中携带特定物品,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中心。
其他运输信息:
- 如果您运输未经许可的危险物品,该物品可能会被没收,且由您承担相应责任。
- 本运输指南符合国家法规及现行的 IATA 危险物品作业规则。汉莎航空公司保留出于安全原因采取进一步措施扩大相关限制的权利。
- 在代码共享合作伙伴的航班上,运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如需更多信息,请直接联系各航空公司。
- 各国法规可能会采取更严格限制的措施。
更多详情
电子设备和电池
电子设备和电池被归类为危险物品。您可在此处找到有关其运输的详情。
健康旅程
汉莎航空在此整理了一些关于机上运输药物的重要信息。
数字行李服务
通过我们的数字行李服务,您可以随时准确掌握行李位置,让您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