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
為確保安全,請正確打包行李

為確保您的搭機安全,禁止在託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運輸某些物品。因此,在您出發前,請務必清楚瞭解各項規定,並正確打包行李。您可在此處查看有關運輸危險物品的詳情。您也可在此處查看相關適用的規定。
有關攜帶 Apple MacBook 的通知
由於電池問題,Apple 已針對某些特定舊款型號的 MacBook Pro 進行召回。適用範圍包括在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間售出的 15 吋設備。製造商將免費提供電池更換服務。如果設備未更換新電池,將不允許攜帶登機。漢莎航空嚴格遵從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於 2017 年 2 月生效的安全指令,以應對這種情況。該指令禁止運輸有缺陷的鋰電池或被召回的電池。我們的空中服務員已接受有關如何處理鋰電池的訓練。
(包括手提行李或託運行李)。
基於安全理由,禁止運輸以下物品:
- 腐蝕性材料,例如酸、鹼、蓄電池
- 內含氣體的容器,例如刺激性氣體、自衛噴霧劑
- 含有易燃液體的容器,例如打火機燃料、油漆、清漆、清潔劑
- 含有少量汽油(例如用於實驗目的)的汽油驅動設備和工具
- 野營爐具、氣瓶、充滿氧氣的潛水罐
- 爆炸物、煙火、照明彈
- 電擊武器,例如電擊槍(泰瑟槍)
- 有毒(有害)和感染物質,例如水銀、細菌和病毒育苗
- 發熱物品
- 製氧器、液態氧
- 易燃材料,例如易燃火柴
- 電池供電的運輸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懸浮板、迷你電動踏板車、獨輪車、電動單車)。這項規定適用於各種功率容量的電池。
- 氧化物質,例如漂白粉和過氧化物
- 與水接觸後發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 裝有鋰電池或引爆裝置的防護袋或公事包
- 放射性物質及物品
- 強磁性材料
- 超過 2.5 公斤的乾冰
重要提示:使用鋰電池驅動的輪椅和其他助行器不受此禁令限制。
您可在此處查看符合第 2015/1998 號歐盟指令的禁運物品清單。
危險物品運輸清單及條件
僅限裝入手提行李攜帶:
請注意:在部分國家,如印度,禁止運輸電子香煙。
請注意:行動電源和用作電源的類似裝置被視為備用電池,因此不得在託運行李中攜帶。 禁止在機上為電池充電。
欲瞭解更多關於鋰電池的資訊,請造訪:
您還可在 EASA(歐洲航空安全局)的介紹短片中,查看有關鋰電池和危險物品的有關資訊。
立即查看
請注意:
- 手提行李中的液體限制也適用於所列物品。
- 某些物品可放在手提行李內,但不能放入託運行李中。如果您的手提行李無法放置在客艙內,則必須從行李中取出這些物品。
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針對飛往美國航班的新安全規定:
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開始,美國運輸安全局(TSA)已修訂了飛抵美國航班的安全規定。除現有的液體限令外(不超過 1 公升,每個容器不超過 100 毫升),違禁物品清單還擴展至粉末或粉狀物。一般來說,總量超過 350 毫升的粉末或粉狀物將不再允許放入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如果粉末或粉狀物性質存疑,即使總量不超過 350 毫升的也有可能被禁止放入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因此,漢莎航空建議所有前往美國的旅客避免攜帶粉末或粉狀物,或將它們放入託運行李中運輸。